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3000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函件中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并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
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该事项能否通过审核、取得注册,以及最终通过审核、取得注册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